據調查顯示,我國出口的童裝每年都會因為穿著不安全的問題而被召回,這就給我國的童裝行業(yè)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,同時這也提醒個童裝企業(yè),服裝的穿著安全是一個很關鍵的出口因素。
由于兒童不具備或者不完全具備自我保護能力,兒童服裝在設計和生產過程中,一些小物件、繩索拉帶等設計感強的裝飾也存在著潛在危害。比如,兒童上衣帽子和頸部的拉帶易被夾住而發(fā)生危險,上下車時兒童上衣腰部或下擺處的拉帶易被鉤住而導致拖曳事故。令人欣慰的是,在歷次國家監(jiān)督抽查中,在產品主要理化性能方面,嬰幼兒服裝的紐扣及拉帶強力檢驗項目均未出現(xiàn)問題。
標準是產品的質量之基,為能持續(xù)對國內童裝市場起到積極的推動和保護作用,為兒童及嬰幼兒提供人身安全保障,針對我國嬰幼兒童的安全性服裝標準體系一直沒有停止完善的步伐。近年來,相關部門先后頒布并實施了FZ/T81003-2003《兒童服裝、學生服》、GB18401-2003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、FZ/T73025-2006《嬰幼兒針織服飾》、GB/T22854-2009《針織學生服》等強制性和推薦性標準。
其中,自2005年開始實施的GB18401-2003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將于今年8月1日起被新版的GB18401-2010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替代實施。新修訂標準對嬰幼兒年齡的適用范圍由0~24個月調整為0~36個月;B類(直接接觸皮膚紡織產品)pH值的范圍從4.0~7.5修改為4.0~8.5;增加禁用偶氮染料種類。此外,還增加了染色牢度、甲醛、pH值、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試驗的取樣要求等。
針對兒童配飾可能存在的潛在危害,在FZ/T81014-2008《嬰幼兒服裝標準》中,對紐扣、裝飾扣、拉鏈及金屬附件等童裝小物件都作了相應的規(guī)定。GB/T22702-2008《兒童上衣拉帶安全規(guī)格》和GB/T22705-2008《童裝繩索和拉帶安全要求》標準的相繼實施,也為企業(yè)的生產提出了非常具體的指標和要求。
為此,為了企業(yè)自身更好的發(fā)展,童裝的穿著安全很是關鍵,要知道孩子還小,是沒有自身保護意識的,所以對于童裝的安全因素一定要考慮到位,以給孩子提供一個健康的穿著環(huán)境。